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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115年3月21日至115年5月31日止。

活動對象

使用行動郵局之個人儲戶。

活動內容

  1.  全員出動抽好禮
  • 活動期間使用行動郵局完成下列指定交易並登錄活動網頁,即可參加抽獎。
    1. 首次申請數位/實體VISA金融卡,每帳戶限獲得1次抽獎機會。
      (限持有效郵政晶片金融卡之成年人申辦)
    2.  
    3. 於具有「TWQR」或「台灣Pay」標誌之特約商店掃碼支付,累計消費金額滿新臺幣(以下同)500元(含),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滿1,000元(含)可獲得2次,以此類推。
    4. 單筆繳費(稅)或跨行轉帳交易金額達2,000元(含)以上,每一筆合格交易均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
  • 獎項及名額 (以身分證號歸戶,每人限中獎1次)
    獎品 名額
    頭獎:Apple iPhone 17 256GB 6.3吋 1
    特獎:Tokuyo螺旋美腿機TF-660 2
    貳獎:Marshall Emberton III 攜帶式藍牙喇叭 3
    參獎:郵你真好(史奴比聯名)限量款商品組 5
    特別獎:i郵購紅利購物金1,000元 200

  1.  新戶入手加碼抽
  • 活動期間首次登入行動郵局完成設備綁定,並登錄活動網頁,加碼抽「PayEasy隨心享樂券100元」,共6,000名(每人限中獎1次)。
  • 小郵於115/3/20(含)前未曾使用行動郵局,於活動期間內首次登入行動郵局及完成設備綁定,並進行跨行轉帳交易金額達2,000元以上共5筆及掃碼交易累積金額500元,即可分別參加「全員出動抽好禮」(6次抽獎機會)及「新戶入手加碼抽」(1次抽獎機會),有機會分別各獲得1個獎項。
    【指定交易限制及新戶定義說明】
    1. 申請數位/實體VISA金融卡:限持有本公司有效晶片金融卡之成年自然人(不含已持有效或已逾效期之VISA金融卡持卡人),透過已完成設備綁定之行動郵局申請。
    2. 本活動掃碼支付交易僅限使用行動郵局於具有「TWQR」或「台灣Pay」之特約商店掃碼支付,不含跨境購物、個人帳戶間轉帳、繳費(稅)及下列交易:
      • 以郵政HCE手機VISA卡、Google Pay、Samsung Pay及Apple Pay等綁定郵政VISA金融卡(含實體/數位卡)之刷卡交易。
      • 使用台灣行動支付綁定「金融卡雲支付」掃碼支付、感應購物、跨境購物、個人帳戶間轉帳及繳費(稅)交易。
    3. 跨行轉帳交易:不含預約轉帳及使用「QRcode轉帳」交易。
    4. 本活動「新戶」之定義係指從未使用行動郵局之儲戶,於活動期間內以網路郵局使用者代號及網路密碼首次登入行動郵局者。

抽獎日期、中獎名單公布及贈獎方式

  • 預定115年6月30日前,於律師見證下以電腦抽獎方式進行,並於抽獎後2週內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公布中獎名單。
  • 本活動中獎名單公布後,頭獎、特獎、貳獎及參獎以中獎者留存於本公司之地址寄發中獎通知單,中獎者須於指定日期前完成領獎手續,並提供領獎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如逾期、不願意配合或未提供領獎證明文件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特別獎及新戶加碼禮依中獎者留存於本公司之聯絡資料寄發贈獎序號,不另通知。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之儲戶須完成指定交易及登錄活動網站,如未於活動期間內登錄活動網站,不符合本活動抽獎資格。合格交易及抽獎機會之認定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紀錄及時間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2. 請務必確認留存於本公司之手機號碼及通訊地址正確,俾利收到中獎通知單及贈品。如需變更,請利用行動郵局自行更新;若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問題,導致中獎通知未能正常寄發,請逕自與本公司客服聯繫,若於中獎公告日起30日內未自行聯絡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3. 本活動獎項內容、顏色、款式及規格等概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將贈品折換現金、兌換其他產品或要求變更,如遇原贈品缺貨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提供時,本公司保留以等值商品替代原贈品之權利,並公告於活動網頁,不另行通知。
  4. 本活動贈品之寄送僅限臺灣地區(包含金門、馬祖、澎湖),中獎者一旦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被竊,本公司不發給任何補償或證明;贈獎簡訊如有遺失、刪除之情形,得於贈獎簡訊發送日起3個月內致電本公司客服中心申請補發;逾期未申請者恕不補發。
  5.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者應開立免扣繳憑單,超過20,010元以上者應扣繳10%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中獎者為非國內居住之個人,或在國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者,則一律按獎項價值扣繳20%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不願意配合者,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6. 參加本活動者已充分知悉且同意就本活動提供之個人資料,本公司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使用,本公司將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銷毀(中獎名單保留1年後銷毀),不移作其他用途。
  7. 本公司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詐欺或為其他不正當交易者,保有取消贈品資格之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 活動辦法、期間及相關詳情,以本公司網站之公告為準,本公司保有終止或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司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9. 「i郵購紅利購物金」(以下稱購物金)注意事項:
    1. 購物金為本公司附條件、附期限贈予i郵購會員之虛擬點數。購物金並非會員之資產,會員不得要求將購物金轉讓予其它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亦不得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之點數併入1個帳號。此外,i郵購會員不得要求本公司將購物金折算為現金,亦不得要求給予非由本公司主動提供之回饋項目或以其他方式為給付。
    2. 購物金限i郵購會員於i郵購消費使用。無i郵購會員者,需先註冊加入會員。購物金1點可折抵購物金額1元;本活動贈送之購物金使用效期至116年12月31日止
    3. i郵購會員因使用帳號違反「i郵購會員同意條款」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而喪失參與本活動資格時,本公司將取消該會員累積之所有購物金。
    4. i郵購會員以線上購物所累積之購物金換購商品,依相關稅法規定,並不屬於會員之所得,本公司將不代會員扣取任何稅款。
    5. 其他注意事項請參考i郵購網站有關購物金使用說明(https://www.postmall.com.tw/docdata.aspx?uid=31)。
  10. 「PayEasy隨心享樂券」(以下稱電子憑證)注意事項:
    1. 本電子憑證不記名,消費者務必善盡保管責任,若有遺失、被竊、全損或被使用而造成消費者本人無法兌換之情形,由消費者自行負責,恕不掛失及補發。
    2. 本電子憑證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準。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3. 本電子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PayEasy及合作廠商將依法追究。
    4. PayEasy保有對電子憑證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5. 本電子憑證無效期,兌換後請至指定通路使用,不得零售或轉售。
    6. 如對本電子憑證有使用問題,上班日09:00-18:00,請撥打PayEasy客服中心電話:02-5569-1616;非上班日請至官網查詢常見問題(https://www.payeasy.com.tw/static/beshop/#/infoview/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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